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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暨登錄期間:113/5/1-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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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對象:聯邦信用卡持卡人且於活動期間完成登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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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平台:於Paytax財政部網路繳稅平台(網路/電話語音)繳納房屋稅之交易(不含便利超商代收、公務機關臨櫃繳費及第三方支付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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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以正卡持卡人為參加活動之名義人,正附卡合併計算,不適用Visa金融卡、公司商務差旅卡(個人商務卡仍得參與)、採購卡所為之交易,分期便利卡、cyber X卡不適用「房屋稅分期0利率」想分就分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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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以聯邦卡繳納房屋稅非一般消費,不提供卡片原始回饋(包含但不限於:現金、紅利、銀行點、哩程、LINE POINT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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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房屋稅分期0利率」想分就分專案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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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稅單筆金額(以平台請款金額判斷)達指定門檻,即可申請「房屋稅分期0利率」想分就分專案,完成登錄並同意參與分期者,本行系統將主動撈取活動期間正附卡於該平台所為符合本專案條件之交易款項分期入帳,惟於結帳日前三天內入帳之交易及已逾持卡人帳單結帳日者將不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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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房屋稅分期0利率」想分就分專案需於113年5月1日至5月31日24:00且房屋稅交易之帳單結帳日前,由正卡人提出申請,每人各門檻限申請一種分期期數,如未選擇期數或未正確申請符合消費金額之活動門檻,將視為未完成登錄;系統分期後恕不接受修改期數。本行不負擔因房屋稅繳稅平台請款作業關係,延遲交易或入帳所造成不符回饋資格之損失,恕不接受個案回饋。
範例一:客戶A使用聯邦信用卡繳納一筆房屋稅金額3萬元,申請「房屋稅分期0利率」想分就分專案時,請於登錄頁面選擇「房屋稅分期0利率_滿1萬」門檻及欲分期期數。
範例二:客戶B使用聯邦信用卡繳納房屋稅一筆3萬元及一筆8千元,申請「房屋稅分期0利率」想分就分專案時,請於登錄頁面個別申請「房屋稅分期0利率_滿1萬」及「房屋稅分期0利率_滿6千」門檻,每人各門檻限申請一種分期期數,如未選擇期數或未正確申請符合消費金額之活動門檻,將視為未完成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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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分期方式支付符合專案條件之交易款項,分期本金無法整除者,餘額統一於最後一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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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屋稅分期0利率」想分就分專案不適用已申請事前想分就分之交易。申請後僅限於信用卡額度內辦理分期,超過信用額度之交易不納入分期,並依約納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本行保留參與本專案准駁與否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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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房屋稅分期0利率」想分就分專案之分期期金不適用「理財型無限卡/理財型白金卡」每月年費回饋金之抵用。 |
(6) |
持卡人應於每個月之信用卡繳款截止日前全額清償每期分期金額,如未能清償者,未清償之金額將計入次月最低應繳金額外,並就未清償本金餘額自繳款截止日起以聯邦銀行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之最高利率計收利息至清償止,並得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計收違約金,如持卡人有逾期繳款或信用卡約定條款所示得主張帳款全數到期約定之情形者,經本行事先定合理期間通知或催告申請人後,同意本行視為全部到期。如申請人事後經本行認定符合信用卡約定條款之停卡喪失申請資格,自發生日起將停止享有分期權利,惟原已分期之交易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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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紅利折抵」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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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需於活動期間完成登錄,抵扣方式採全點數折抵,每1,000點紅利折抵50元,不足1,000點則不予折抵,最高折抵房屋稅金額100%,抵扣點數以系統作業當下計算之紅利點數為準,本活動紅利點數一經折抵,即不得要求更改、取消及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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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紅利折抵日期:本行系統將於房屋稅款入帳當月月底前抵扣活動期間之房屋稅交易,如遇帳單已結帳將折抵次期帳單費用(實際依本行作業時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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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利折抵」範例:
113年5月20日客戶A繳納房屋稅4,320元並完成「房屋稅紅利折抵」登錄。
113年5月房屋稅款入帳後,於5月月底前本行系統作業當下判斷客戶A具紅利點數4,500點,扣除紅利點數4,000點並抵扣該筆房屋稅200元,折抵完後剩餘紅利點數50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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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如有未盡事宜,聯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告後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