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需於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前進件申請(依本行收件日為準)且需於114年8月31日前核卡者(核卡日依本行核定日期為準)。 |
2. |
僅限首次申辦聯邦LINE Bank聯名卡正卡持卡人,活動期間歸戶限領3次,每次回饋上限150元,回饋金額未足1元採四捨五入計算。 |
3. |
首次申辦定義:已成功透過LINE Bank送出LINE Bank聯名信用卡申請 (依據LINE Bank與聯邦銀行系統判斷為準)。成功送出之畫面顯示為:案件處理中,如因其他因素無進行後續申辦流程或未獲得核卡(包含逾期未完成申辦等),皆視為已使用首次申辦資格,後續重新申辦則視為不符合首次申辦資格。 |
4. |
回饋次數計算以自動扣帳成功次數為準,於活動期間內核卡,且自核卡日起算180天內,取前3次成功扣繳之金額進行回饋,自動扣繳頻次與扣帳日期依據本行公告為準。
例1:賴小姐於113/8/15核卡成功,並分別於113/9/1、113/10/1、113/11/1自動扣繳成功(核卡後180天內且於活動期間內),且金額分別為113/9/1成功扣繳新臺幣10,000元,可獲得3%回饋(上限新臺幣150元),總計新臺幣150元;113/10/1成功扣繳新臺幣3,000元,可獲得3%回饋,總計新臺幣90元;113/11/1成功扣繳新臺幣6,000元,可獲得3%回饋(上限新臺幣150元),總計新臺幣150元;3次扣繳成功總計回饋新臺幣390元。
例2:林先生於113/9/20核卡成功,並分別於113/10/12、113/11/12、113/12/12、114/1/12自動扣繳成功(核卡後180天內),且金額分別為113/10/12成功扣繳新臺幣4,000元,可獲得3%回饋,總計新臺幣120元; 113/11/12成功扣繳新臺幣8,200元,可獲得3%回饋(上限新臺幣150元) ,總計新臺幣150元; 113/12/12帳單無消費金額扣繳0元; 114/1/12成功扣繳新臺幣10,800元,可獲得3%回饋(上限新臺幣150元),總計新臺幣150元;3次扣繳成功總計回饋新臺幣420元。
例3:連小姐於113/12/8核卡成功,並於114/1/12、114/2/12 、114/3/12自動扣繳成功,但於114/3/23取消帳戶自動扣繳設定; 114/1/12帳單無消費金額扣繳0元;則分別於114/2/12成功扣繳新臺幣62,000元,可獲得3%回饋(上限新臺幣150元),總計新臺幣150元; 114/3/12成功扣繳新臺幣4,800元,可獲得3%回饋,總計新臺幣144元;2次扣繳成功總計回饋新臺幣2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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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動扣繳成功依據本行通知之金額及期限,於付款期限內,自持卡人之扣款帳戶完成扣繳。如因扣款帳戶存款餘額不足、未如期補足、超過限額(每筆最高新臺幣500萬元)或其他可歸責於授權人之原因導致扣繳失敗,不進行部分金額扣繳,請持卡人務必於每月扣繳日前確認帳戶餘額,以確保回饋權益。扣繳日依本行之定義為準。 |
6. |
回饋金將於自動扣款成功後1-3個工作天內,由LINE Bank回饋至正卡持卡人於LINE Bank開立之主帳戶內。如於回饋金匯款時,持卡人之LINE Bank主帳戶已結清銷戶、限制交易、暫停或終止等狀態以致回饋金匯入失敗,將視為放棄回饋資格,恕不補發。 |
7. |
活動期間內停卡後再重新申辦聯名卡,即不符合回饋資格,不可重新領取,亦不可累計次數及回饋金額。 |
8. |
活動期間內取消LINE Bank帳戶自動扣繳設定,則不符合回饋資格,無法重新設定自動扣繳功能,亦不可再領取或累計次數及回饋金額。如您欲取消LINE Bank自動扣繳設定,請先確認相關權益。 |
9. |
自扣成功回饋金3%,需於核卡後180天內(自核卡日起算180天內)完成帳單自動扣繳,實際回饋金額以聯邦信用卡帳單自動扣繳成功之金額計算之。 |
10. |
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LINE Bank之事由,LINE Bank得保有修改、取消、暫停、終止本活動相關內容之權利,或替換其他等值贈品之權利。 |
11. |
上述活動詳情、條件限制及回饋方式,依 LINE Bank活動網站 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