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類交易 - 不限金額再享保費分期零利率 (需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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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動對象:幸福M卡所有持卡人,且已於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登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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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自登錄分期活動當日起,所有入帳之保險類交易皆可選擇分三、六、十二期零利率。 |
3. |
凡正卡人申請成功者,附卡人亦享同分期活動。每一期分期消費款將併入每月最低應繳總額計收,如持卡人有逾期繳款或信用卡約定條款所示得主張帳款全數到期約定之情形者,持卡人喪失期限利益,聯邦銀行得主張全數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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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國內保險交易方可參與本保險分期活動,國外保險交易則仍依國外消費回饋辦理,恕無法進行分期。保險交易之定義依本行系統判定為準。 |
5. |
分期本金無法整除者,餘額統一於最後一期收取。 |
6. |
「保險分期零利率活動」申請後僅限於信用卡額度內辦理分期,超過信用額度則該筆消費不納入分期並依約納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已使用額度不得超過持卡人永久信用額度,持卡人最晚需於消費入帳後且帳單日期結帳日之前三天提出申請。本行保留本活動准駁與否之權限,且如持卡人事後經聯邦銀行認定喪失申請資格,自發生日起將停止適用分期優惠,惟原已分期之交易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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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持卡人應於每個月之信用卡繳款截止日前全額清償每期分期金額,如未能清償者,未清償之金額除計入次月最低應繳金額外,並就未清償本金餘額自繳款截止日起以聯邦銀行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之最高利率計收利息至清償止,並得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計收違約金,申請人有逾期繳款或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示得主張帳款全數到期之情形者,經本行事先定合理期間通知或催告申請人後,同意本行視為全部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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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凡於活動期間,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參加債務協商、聲請更生清算或破產、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自發生日起將停止享有分期權利,惟原已分期之交易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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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分期利率,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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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如有非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致活動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聯邦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告後實施。 舉例:
A. |
小星於112/12/1上網登錄選擇十二期零利率,於12/6刷保費且於12/11入帳,則該筆保費將自動分為十二期。 |
B. |
小杰於112/12/1上網登錄保費分期,但於11/22刷保費且於11/27入帳之保費無法分期。 |
C. |
小黑於112/12/1上網登錄保費三期零利率,於11/29刷保費且於12/3入帳,則該筆保費將自動分三期。 |
D. |
小寶信用額度10萬元,並於112/12/11登錄保險活動,並於12/20刷卡保費1萬元,嗣後於112/12/25入帳,而帳上已使用額度92,000元,已逾信用額度100,000元,則該筆10,000元無法納分期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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