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活動期間:113/4/1-4/30。 |
2. |
活動平台:momo購物網,不含電視購物及IVR、保險、生前契約、禮券、旅遊。 |
3. |
本活動以正卡持卡人為參加活動之名義人,LINEPay/icashPay之交易恕不適用,亦不含Visa金融卡、公司商務卡(個人商務卡之交易仍得參加本活動)、採購卡所為之交易及於交易種類為退貨交易及退貨之原請款交易、爭議款、該交易經取消、非持卡人本人所為之交易、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交易、非真實之融資性交易或其他不實交易,違反國際組織相關規範之交易。 |
4. |
聯邦LINE Bank聯名卡之網購消費適用其卡片回饋,不再列入本活動。 |
5. |
正附卡合併計算,每戶當月擇優回饋乙次,最高贈1,200元刷卡金,預計於消費月次月底前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各活動實際回饋時間依本行作業時程為準;刷卡金限折抵刷卡消費,持卡人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轉讓他人,如停卡後刷卡金將歸零。
活動回饋範例:
A客戶符合全月贈1,200元刷卡金、全月贈400元刷卡金,因每戶擇優回饋乙次,故A客戶獲1,200元刷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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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活動登錄注意事項:
參加本活動之持卡人須於指定登錄開放期間於聯邦信用卡網站完成登錄始符合活動資格,如名額額滿系統將提前關閉並於登錄頁面公告。活動回饋名額取符合活動門檻且以登錄成功時間依序回饋,登錄時間以本行信用卡管理系統為準。 |
7. |
活動認定之刷卡消費,須於信用卡帳單明細有明確顯示交易名稱,若因帳單明細未顯示本行認定之交易名稱恕不適用本活動。 |
8. |
本活動消費金額之計算係以交易日介於活動期間1113/4/1-4/30之消費,且活動期間之消費商店應於次月10日前完成請款。交易日以帳單所載之『消費日』為準,幣別以新臺幣計,且正附卡歸戶合併累積計算;分期消費以消費總金額計算(計認列1筆),不包含活動期間前交易之分期每期出帳金額;分期消費可使用之支付方式以商店公告為準。 |
9. |
凡於活動期間刷卡金回饋前或回饋後,信用卡正、附卡有遭強制停用、申請停用、結清銷戶、掛失不補發、逾期繳款、到期不續卡者、取消交易、參加前置協商或其他聯邦銀行依信用卡約定條款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之情形者,聯邦銀行得撤銷其回饋資格,如已回饋之刷卡金將於次期帳單扣回。 |
10. |
113/2/1起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非一般消費,不提供現金、紅利、LINE POINTS等卡片原始回饋。 |
11. |
本活動所稱有效訂單及單筆滿額定義以momo購物網之定義為準,且消費金額之計算應扣除momo購物網之購物金或以聯邦銀行紅利折抵部分之消費金額方可計入計算,即以實際授權金額為準。本活動訂單需成功繳款且未退貨退款,若取消訂單致未達指定門檻,將喪失回饋資格。 |
12. |
如有非可歸責於聯邦銀行及momo購物網之事由致活動方式須變更或其他未盡事宜,聯邦銀行及momo購物網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之權利,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解釋或決定,並於聯邦銀行信用卡及momo購物網網站公告後實施。 |